代驾司机提前终止服务 放任醉酒乘客开车有过错

作者:管理员     日期:2024-08-06     浏览次数:13
代驾司机提前终止服务 放任醉酒乘客开车有过错

白先生与朋友聚会饮酒,散场后其朋友通过打车软件呼叫代驾,并为其设置了目的地,该代驾订单由青草公司的代驾司机小王接单。小王按约送白先生回家,但在驾驶途中,白先生多次要求小王停车,表示要取消代驾并自行开车。小王对白先生进行了劝阻,但在白先生的坚持下,提前结束了代驾服务,之后白先生自行驾车离开,小王亦骑车离开。白先生在驾驶途中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并当场死亡,白先生的亲属遂以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将小王及青草公司等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王在尚未到达目的地时提前终止了服务,轻信并放任醉酒的白先生驾车离开,对白先生的死亡存在过错。但白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酒后禁止驾车的规定有清醒的认识,白先生对事故的发生具有重大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小王的代驾行为系履职行为,相应的责任应当由青草公司承担,法院判决青草公司赔偿损失共计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