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为友“代驾” 朋友二人双双受罚

作者:管理员     日期:2024-07-23     浏览次数:10

近日,吉林高速公安梅河口分局执勤民警在磐石收费站执勤过程中,在对一辆辽K号牌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于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同行的该车车主刘某有驾驶证。

执勤民警经过询问了解,驾驶人于某一直在考驾驶证,但几次考试均未合格,此次搭朋友刘某的车准备外出打工。出发时本是朋友刘某开车的,但因朋友刘某未休息好,驾驶过程中感觉有些困乏。于是到了服务区后,刘某便主动让于某替自己开车,于某表示自己驾驶证还没考下来呢,而刘某认为高速公路上没有交警拦车检查,没啥问题,于是便在明知于某尚未取得机动驾驶证的情况下将车交给于某驾驶。而于某也想借此机会练练车,便没有拒绝朋友的要求,抱着侥幸心理给朋友刘某当起了“代驾”。
执勤民警对驾驶人于某及车主刘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人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对车主刘某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

交通安全知识课堂

无证驾驶
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
不掌握基本驾驶技能
遇突发情况手忙脚乱
那你知道什么是无证驾驶吗?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驾驶危害大
发生事故太可怕
劝诫各位交通参与者
为了安全出行
请勿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危害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法规,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诱发违法犯罪◆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文明守法 安全驾驶
平安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