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代驾时候却碰上交通事故时,责任该怎么承担

作者:管理员     日期:2024-02-18     浏览次数:12
  现在出行有了手机倒是方便很多,但是每当在出去应酬酒后还要找代驾,算下来也是经常发生的事儿 ,不管是免费律师咨询网的小编,还是其他人找到司机倒是很简单,现在只需要下载APP,预约代驾就行。但是代驾司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谁应当承担责任呢?如果出现无偿代驾谁又应该承担这种交通事故责任呢?
  在之前的时候,那个时候小编的朋友乐五因为喝酒,请朋友曾三无偿代驾,曾三驾驶湘A76A69小型轿车沿村道由古城往兆托村方向行驶,途经湘潭县石潭镇兆托村车湾组路段时,与相对方向谭四驾驶的湘C5B12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谭四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曾三驾驶湘A76A69号小型轿车逃离现场。本次事故经湘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17年4月14日作出了第2017-188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曾三驾驶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谭四无责任。曾三、乐五是否应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承担责任?
  免费律师咨询网的胡金叶律师认为,在本案中,曾三之所以驾驶案涉车辆,其原因是乐五喝酒后不能驾驶车辆,其目的是送乐五回家,双方之间是朋友关系,系无偿的帮助行为,符合义务帮工的性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还是需要支持的。乐五作为肇事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应对致人损害承担责任。另外,因为无偿帮工人曾三在事故中存在重大过错,故应对事故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乐五和曾三应当对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我们出去玩或者工作的时候,最好还是少喝点酒,虽然现在网络十分方便,但自己的健康还是重要的,所以少喝点酒对自己和他人都是有好处的,更不用无偿代驾了。